第225章 皇帝大婚,遍封诸妃(2 / 2)

贵妃礼服之上纹有九凤,只比皇后的十二凤低一个等级,而普通妃嫔礼服上,则只能纹有四凤。

贵妃礼服腰间有玉革带,普通妃嫔礼服上则没有。

册封之时,贵妃有金册金印,但无金宝,而普通妃嫔则只有金印银册。

李纨,秦可卿,贾探春,史湘云,薛宝琴,五位女子跪伏在玉阶之下,戴权展开手中圣旨,高声宣读。

其大意是将李纨册封为敬妃。

将秦可卿册封为丽妃。

将贾探春册封为荣妃。

将史湘云册封为惠妃。

将薛宝琴册封为宸妃。

戴权宣读完旨意之后,并不让五人走上玉阶,由李崇亲手颁发金印银册,而是由戴权将五人的金印银册,双手捧着一一递与她们。

秦可卿,贾探春,史湘云,薛宝琴,五位妃子接过金印银册,叩头谢恩,并三呼万岁。

然后五妃起身,立于玉阶之下。

就此,李崇大婚当天,遍封诸妃之仪轨,便正式宣告完成。

与此同时,李崇也下旨布告中外,咸使闻知,并大赦天下。

要说起今儿这场封妃大典,最大的赢家莫过于荣国府贾家,毕竟贾家出了一位贤贵妃贾元春,出了一位荣妃贾探春。

而那位淑贵妃林黛玉,是贾家的外孙女,还有那位敬妃李纨,也曾经是荣国府的儿媳妇。

但不管是宗室勋贵,还是文武朝臣,却没有一个人羡慕嫉妒贾家。

只因他们已经知道,贤贵妃贾元春的胞弟贾宝玉,因为触犯军法,被陛下前些日子给处以宫刑了。

亲弟弟都被阉了,这样的贵妃,这样的外戚,又有什麽好羡慕嫉妒的呢?

难道说,你愿意被皇帝阉了,愿意门受辱,宗族蒙羞,来换这个外戚的身份不成?

不管是开国勋贵,还是文武朝臣,他们之所以想成为勋贵,为的是光耀门媚,为的是提升权势,可不是为了门受辱,宗族蒙羞,更不是为了去当太监。

要说贾家是最大赢家,那麽第二赢家无疑便是皇商薛家,他们家出了一位庄贵妃薛宝钗,出了一位宸妃薛宝琴。

但宗室勋贵,文武大臣,还是对薛家羡慕不起来。

只因他们听说,薛家这四年间,陆陆续续为皇帝进献了一千多万两银子。

要不然内阁首辅李守中,历来古板迁腐,他怎麽会联合一众朝臣,特意上摺子,奏请陛下册封商户之女薛宝钗为贵妃呢?

一千多万两银子,换来一个外戚身份,这买卖简直亏到姥姥家了。

毕竟不管是开国勋贵,还是文武朝臣,他们一旦成为外戚,为的是升官发财这财还没发呢,先得砸锅卖铁,甚至是毁家难,这样的外戚,不做也罢。

故而此次封妃大典,不管是宗室勋贵,还是文武大臣,他们既不羡慕贾家,

也不羡慕薛家,反而纷纷羡慕起了其他几家。

那些文官大佬们,他们第一个羡慕的对象,便是内阁首辅李守中。

你女儿克死了先夫贾珠,都沦为寡妇了,就算是要改嫁,想找个门当户对的都难,竟然还能进宫,还能被封为九妃之一,这上哪说理去?

除此之外,他们还羡慕秦邦彦。

工部营司郎中秦邦业,区区一个不入流的五品小官,女儿竟然能入宫,还被封为九妃之一,这份运气也是没谁了,真真让人好生羡慕啊!

他们第三个羡慕的,甚至是有点嫉妒,有点恨的便是林如海。

你林如海身为胡玄机的得意门生,本是胡党馀孽,能保住这条性命,能保住官位就很不错了。

而且当年先帝丧期未过,你便送女入宫,不合国法,也有违礼制,更何况你送女入宫,乃是胡玄机一手操办,为的是图谋皇后大位。

再说了,这几年间,你林如海半点正事没干,一门心思抄别人的家,灭别人的门。

这样一个心狠手辣,道德败坏的胡党馀孽,他的女儿怎麽能当贵妃呢?

这大乾天下,还有王法吗?还有天理吗?

而那些勋贵们,则纷纷羡慕起了史家兄弟。

不过是进献了一百万两银子,那个史湘云进宫也才一月有馀,竟然也被封为九妃之一。

而且看史家兄弟的势头,往后史家的爵位肯定还要往上升,如此鲜花着锦,

烈火烹油的繁荣景象,真真是让人羡慕嫉妒,甚至是有点小恨意啊!

朝臣们的这些小心思,李崇自然不会知晓,估摸着即便他知道了,最多也就是一笑了之。

这日戌时三刻,忙活了一整天的李崇,头戴冕冠,身穿赭黄袍,身着大婚礼服,来至乾清宫寝殿。

寝殿之内遍挂红绸,燃着无数双喜红烛,映照得寝殿如同白昼一般。

贾元春头戴红盖头,身着贵妃服饰,坐在榻上静静等着李崇。

李崇走过去,坐在贾元春身边,搂住她的纤纤细腰,轻声笑道。

「你累不累,朕今儿可是累坏了。」

贾元春头戴红盖头,看不见其具体表情如何,只听她柔声说道。

「陛下累了,臣妾待会使尽浑身解数,好好的伺候陛下,让陛下好好的松快松快。」

李崇闻言,意有所动,便将整个人压在贾元春身上。

「陛下,盖头还没揭呢?」贾元春又羞又急。

李崇这才反应过来,汕山一笑,伸手揭开贾元春头上的红盖头。

俗话说,灯下看美人,犹胜三分色。

在红烛的映照之下,只见贾元春娇若春花,媚若秋月,眉宇含春,眼若秋水,真真是明艳照人,美得不可方物。

再配上她所穿的一身贵妃服饰,在极致的艳丽妩媚之中,偏偏有着一种让人难以目视的煌煌贵气。

李崇不觉看得有些呆了,他俯下身子,正要去住贾元春的樱唇。

便在此时,太监孙继祖,丫鬟抱琴捧着食盒走了过来。

李崇这才恍若大悟,今儿他大婚,还没吃昨肉,还没饮合念酒呢!

李崇苦笑一声,和贾元春并排坐在榻上,从孙继祖手里接过小碗,碗里则放着一块昨肉。

所谓昨肉,是用来祭祀列祖列宗的。

一般祭祀礼仪完毕,都会将肉分给亲近大臣,或是后宫嫔妃。

对她们而言,这无疑是天大的恩宠。

但对李崇而言,食昨肉则是一种天大的折磨。

因为昨肉这玩意,煮的半生不熟,还不加半点调料,他娘的连盐都不放,又冷又腥,实在是难以下咽。

李崇咬下极小极小的一块昨肉,又将这块极小极小的昨肉,其中大部分,以口口相印的方式,渡到贾元春口中。

接着,李崇嚼都不嚼,一仰头,便将那块昨肉给直接咽了下去。

而贾元春则蛾眉微,细嚼咀嚼了一番,才最终将口中那块肉一点一点的咽了下去。

随后,李崇与贾元春彼此鸳鸯交颈,一起喝下合念酒。

孙继祖和抱琴见仪轨已成,便躬身退了出去。

整个寝殿之内,便只剩下李崇和贾元春两个人。

李崇一把搂住贾元春的纤纤细腰,一脸坏笑道。

「你刚才说要使尽浑身解数,好好的服侍朕,来,让朕看看,你又跟着薛姨妈,学会了哪些新花样?」

说着,李崇便要不管不顾,为所欲为。

贾元春面色微红,绝美的双眸里春水荡漾,荡起一圈圈涟漪。

「陛下稍后,且待臣妾宽衣。」

「天气有点冷,别脱了,穿着衣服吧!」

贾元春一愣,有些不明所以,穿着衣服怎麽能行?

李崇嘿嘿一笑,一脸的促狭之意。

「贾元春伺候过朕很多次了,但身着贵妃服饰的贵妃娘娘,朕还没试过呢!」

贾元春瞬间便明白过来,她羞得面色红,如水的眸子了一眼李崇。

「陛下,您可真会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