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1章 目暮没见过(2 / 2)

高木急忙翻笔记,很快找到自己的记录:「远藤女士确实是开车来警视厅做笔录的,而且据她所说,那天她去公园也确实是开车去的被袭击的时候,就是她从厕所出来往车上走的那段路·....」

「很好!」纪一点头,「不过有一个地方有些疏漏,首先,犯人选定的目标人群具有相似的外貌特徵,但根据第一起案件极有可能是『带有情绪的突袭」而不是为了袭击水谷小姐而做的长期精心准备,这就涉及到了一个重要问题。」

「凶手的是从后面冲撞的水谷女土,那麽他不可能看到水谷女士的打扮」诸伏高明忽然明白,「这也就意味着,外貌加上交通相关的双重刺激,只能满足后者,而前者无法在凶手决定犯罪前得到确认?」

广对班剩下几个人都陷入沉思。

「如果我们不完全否认之前的推测,也就是受害者因为『辣妹相关的车祸」受到刺激,所以犯下这一切,只是去修正它,那是不是意味着,凶手其实很可能一直对此耿耿于怀,所以他选择调查满足辣妹和开车这两个条件的受害者。所以在决定实施这一切的过程中,他在决定动手前就知道水谷女士已经满足了条件。也就能解释为什麽他可以从后面车辆的视角确认水谷女士满足条件?」越水七概猜测。

「这样一来,我们确实可以解释凶手在第一起案件中选定水谷女士的疏漏,但是,既然他之前已经进行了长期的调查,就算要动手,为什麽会突然失控在大街上打人?」寺林省二皱眉,「这里是不是需要重新补充一个新的刺激源?」

「或许是周年或者纪念日。」诸伏高明开口,「我们的推测是凶手的动机与辣妹有关的交通事故有关,那麽,没有什麽比在交通事故中因为失去了重要的人更值得让一个『普通人」疯狂的了,

周年,月份,都有可能,人总会因为具有纪念意义的日子而产生情绪波动。」

「还是不对。」大和敢助摇头,「如果是车祸,而且失去了重要的人,我们以犯人的视角思考,他能够这麽理直气壮地做下这一切,至少有一个让自己觉得『复仇正义」的理由,也就是说当年那个撞了人的『辣妹」,一定是事故中的过错方,或者存在过错,那麽犯人没道理不知道肇事人的身份,就算情绪再怎麽激动,他直接报复当事人就好了。如果当年的肇事人就是水谷女士,他能控制自己不去杀死对方,说明自控能力非常稳定,根本不可能迁怒后面的人,而如果水谷女士不是肇事人,在有明确复仇目标的情况下,凶手没道理如此迁怒。」

「如果肇事人是未成年人呢?」寺林省二忽然就想明白了,「如果当年的肇事人未满20,也可以合法获取驾照,但是却不会被公开具体的个人信息,也就导致交通事故受害人的亲属朋友无法确认他的身份,所以他才会因为相似的特徵在特定日期情绪爆发,开始针对特徵进行攻击。或许犯人极有可能在自己已知当年肇事人有关的地点反覆徘徊试图再次寻找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