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晒霜涂好之后,迟炀把盆里的泡沫冲掉,换了盆清水,凌琅这才发现盆子里有两套睡衣,其中一套是他换下来没来得及洗的。
凌琅:“你怎么把我的衣服也洗了?”
迟炀:“我看它们放在那里两天了,觉得你应该是不打算穿,所以顺手洗了。”
被人发现自己没洗衣服,凌琅有点脸热。
他以前一个人的时候,过得比较随意,生活上绝对不算精致,不像迟炀那样注重细节。现在,他和迟炀真正意义上地共处一室,很多他忽略的东西,迟炀都会默默帮他处理好,迟炀一点一点介入了他的生活,但又从来不会刻意要求他改变习惯。
这样的相处似乎有种别样的默契,迟炀自得其乐,他也没什么反感。
好像自从那天迟炀在校医院楼下对他说了那些话之后,他们之间就始终保持着这样一种微妙的关系,比朋友更近,但迟炀始终没有踏过某个会让他感到不自在的界限。
偶尔,迟炀也会在原有关系上稍稍进一小步。
譬如七夕节那天,他的书桌上多了一枝玫瑰花,就放在他没来得及收起的画笔旁。
而一边的画架上,是他刚完成的一幅黑白线稿,画的是一片玫瑰花田。
花茎上还别着一张卡片,上面手写了一行字:你可以参照它上色。
他拿起那朵玫瑰,轻轻靠在画纸上,恍惚间,仿佛所有的玫瑰都开出了娇艳欲滴的颜色。
他把带着香味的卡片收进了一个带锁的小盒子里,那个盒子是从高中那个小宿舍带出来的,里面全是迟炀写给他的字条。
被迟炀这样的人频繁示好,如果忽略真假不定的因素,其实是一件非常令人愉悦的事情。
迟炀做一件事,总能做到极致,无论这件事是他发自内心的,还是刻意为之的。
很快,衣服洗好了。
迟炀举起胳膊,把它们挂在头顶的晾衣绳上。
凌琅清了清嗓子:“那下次我给你洗。”
迟炀仰着头,无法克制地弯起唇角:“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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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晃新生军训结束,C大迎来了正式开学。
校园论坛里关于凌琅的讨论早就惊动到了学长学姐。开学当天,凌琅就被同专业的美术社社长找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强行拐进了美术社团。
然后,社长拉着他一起摆摊招新,只用了一个下午就把社团空位全部招满,其中商院女生居多,打破了美术社团有史以来的人数记录。
新学期第一次社团例会,其他老成员看着画室满满当当的新成员,有点难以置信。
社长洋洋得意,表示还好她眼疾手快,赶在别的社团动手之前,先把自家学院的帅学弟抢过来,阻止肥水流向外人田。
试问谁不想被大帅哥教画画呢?
就这样,大学生活正式拉开了帷幕。
正如凌琅辅导员所说,凌琅大一的基础课程的确很多,经常满课,课余时间又要兼顾社团活动,所以经常不到睡觉时间不回宿舍。
迟炀不仅难得见到凌琅一面,还要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