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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臣 叶秀 5177 字 2天前

家剑,“春风词笔”。

茶馆酒肆里还有许多传说,这步九峦年轻的时候,也曾经是鲜衣怒马的侠客,一剑专斩不平,一鞘鸣尽冤屈。步相大德,积厚流光,因此这漫遍北方的情报网络,直至步练师这一代仍旧管用。

步练师的祖母是出了名的悍妇。据说这位奇女子提刀上马跑了几千里,追上步九峦和他大战一场;步九峦被自己老婆打得满地乱爬,从此浪子回头,不做天涯客,只为朝中臣。

祖母有命,步家嫡系,禁止习武。春风词笔就此失传,到了步练师这一代,就愈发的丢人起来。可怜天见,步练师除了会玩点鸟枪之外,连剑都不怎么会拿——若她有步九峦当年的身手,也不至于被薄将山欺负,也不会怀上窈窈了……咳。

滴答答——

簌簌的血色惊扰了栖息在来人身上的月光。躁动的流风吹卷起他宽大的袍袖,漫卷成冷白色的流云滚雾;此人像是从诗篇中走来的仙人,缥缈飞天,悠容淡逸。

千钧杀气狂漫在呼啸来去的猛风里,周瑾静静地站在血与死的正中央,剑身纤细不过二指宽余,静静地酿出一泓人血的红意。

如今春风词笔的传人中,翘楚乃是九殿下,吴王周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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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周瑾花了一个月的时间,在戚英面前打滚撒娇耍赖,死活都不愿意学戚家枪法。

步练师也颇为好奇:“这是为什么?”

戚英怒道:“他就是觉得耍枪不俊!”

步练师大怒:“周云潇,你放屁!!”

你看看周琛在校场的样子,连路边的蚂蚁都要说一声英俊!

但周大宝宝就是觉得不俊:“不嘛,不嘛,不学嘛!”

戚英最烦男子汉大丈夫,天天嘤嘤撒娇,拎起竹条就去抽他。周瑾哭得大弦嘈嘈如急雨,小弦切切如私语,宁死不从,颇有气节,最后闹到了周泰面前。

周泰觉得十分之离谱:“那瑾哥儿觉得什么最俊?”

周瑾扭捏道:“剑乃百器之君,瑾儿要学剑法!”

周泰龙颜大悦,大手一挥,圣旨一下:

薇容,去,把你家的春风词笔教给我儿。

步家嫡系虽然手不能提肩不能挑,但旁系却出了很多剑法大家。圣旨顶在头上,步练师也只能捏着鼻子,给周瑾好一番安排。

本以为这废物点心学上三天就会哭着打退堂鼓了。结果周瑾还真学出了个名堂,眼下的剑影好似溪水潺潺,又像飞霜凛凛,他性格平和,剑更是安静,收割下人的性命时,温柔得像是好一声叹息。

果然是上京最俊的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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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叮叮叮叮!!!

一阵灿金色的暴雨倾窗泼入,那是一根根细如密发的金针,能够直接穿透人的血肉,留下一道贯穿的血洞来!

几个黑影当场变成了筛子!

这是先前跟随在周瑾身边,打扮成小书童模样的绝顶高手;也是陪着戚英入宫的贴身婢女,戚家暗杀部队的翘楚,“八重樱”。

八重樱猝地开口,居然是道清脆娇甜的女声:

“末将来迟!”

“好姐姐,你还知道来!本王都要死了!”周瑾惨叫,“打不赢了,人太多了,你快带着令公,撤撤撤撤撤!”

步练师悚然一惊:

“等等!”

璎珞还在橱柜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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