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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生子 福蝶 4213 字 1天前

前有巨额债务等着偿还,后有一家老小嗷嗷待哺,方同只能舍了一张脸,又向东家借了一批货物,带着商队兄弟准备再往狄戎去一趟,眼下正在角加镇挑选舌人。

“同哥,那儒生我看着不错,价格又便宜,愿意做这断头买卖的没几个了,我们这一路看下来十几个,都让你给否了,再不定下,真就没人了!”全德忠追上方同急切道。

方同走在前头头也不回的说道:“价钱是其次的,重要的是人心,这一行凶险,有奸滑之辈在侧保不齐就出了差子。那儒生眉眼猥琐,气质畏缩,不是能当重任的。”

全德忠闻言悻悻点头,蔫头巴脑的跟在方同身后,等集市都快逛完,方同还还未定下,他不由的有些急了,还不等开口方同却突然停下,顺着方同视线看去,只见集市口老槐树旁靠着一醉汉。

着藏蓝色衣袍,不知多久没洗衣衫隐隐泛黑,头发随意披散,青须未经打理似野草蔓延,腰间别酒壶,正呼呼大睡。

身前一张草纸用石块压着,上面用炭黑随意的写了几个字——

欲往烟支,黄金千两可与吾同行。

观其字,初看杂乱无章,字随心动,再看龙飞凤舞,笔走龙蛇,狂放不羁。

见方同有意往那醉汉靠去,全德忠一把扯住他急道:“同哥,那就是个酒疯子,只会胡吹大气,什么想去烟支山,那烟支山是人能去的吗,得横穿草原,不知要遇上多少狄戎凶徒。他不是醉了说疯话,就是想去找死,走不了二里地就得被野狼叼了吃去!黄金千两没有,我老爹老娘是做死人生意的,冥钱倒是能赏他的!”

狄戎分有八大部族,三大部,五小部。三大部中捏古斯凶狠好斗,全民皆兵,以劫掠周边小部落为生,与礼朝起冲突的也是这部。乞颜部落游牧而生,逐草而居,拥有最强大的骑兵军队,却甚少和周边部落国家起冲突。

最神秘的秃马坐落于烟支山上,传言他们原是一支南疆人逃难来到草原与部分不喜争斗的牧民共同生活在烟支山上,远离纷争,数百年过去逐渐融合成了新的部落——秃马部。

烟支山土肥壤沃,且周围数座高山形成天然屏障,可有效抵御外敌,是草原上的世外桃源。只要到达烟支山需要横穿新鄂里草原,少有人能做到,秃马部的一切都像是旅人的胡乱呓语,甚至连这个部落是不是真的存在都没几人清楚。

“同哥,我们走别理这疯汉”,说话间扯着方同往反方向去,“这么大个集市我不信就找不到合适的舌人!”

方同挣开全德忠的手,对他摆摆手头,往前两步走到醉汉跟前,抱拳问道:“先生可是要往烟支山去?”

醉汉靠在树上一动不动,像是醉死了过去。

“先生?”方同又试探的喊了声。

醉汉依旧没反应。

他叹了口气,再一抱拳,转身欲走。

“你可有黄金千两?”一道沙哑的声音从身后响起,方同猛的回头,见那醉汉眼皮半开半阖,也不看他,只觑着腰间酒壶。

“不敢蒙骗先生,只得白银百两”,方同斟酌了半晌开口。

闻言醉汉翻了个身,背对众人。

方同叹了口气,对身后众人摇摇头,准备离去,全德忠迎了上来,“同哥不用理他,臭要饭的白日做梦,就他写的那鸟字,小儿涂鸦都比他有条理,字都不会写还指着他当舌人?”

“德忠快快住口,先生是有大才的,”方同呵斥道。原这方同年轻时曾在柳州一家官老爷府上的公子当过小厮,跟着府上公子见过不少才子佳人,看过的名家字帖也不在少数,但竟无一人的字有那醉汉半分风骨。

只一见那字他便料定这醉汉是有大才,这才礼遇有加想聘请他当舌人,只黄金千两属实是拿不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