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高过高,骨架过大,嘴唇的颜色不够红艳。
他也记得很早以前,母亲也不喜欢他的全貌。
过于苍白病态的肤色,阴郁无神的眼睛。
又在那里注视了一会儿,他迈开修长赤裸的双腿,转身朝那半开的隔间门走去。
校服裤子像垃圾一般在不久前被恶作剧卷起塞进了马桶里。宋以随蹲下,将它捏着拎出来的时候,早就全然湿透了。
也正是那时,不远处传来了轻轻的敲门声。
有病。又不是什么登门拜访,敲厕所的入口门做什么。
他继续面不改色地看着手里的裤子,看着那裤脚的滴沥水液,正在想着该怎么处理这玩意儿的时候,宋忆弦‘礼貌’地进来了。
“给,哥哥还是现在换上比较好喔,不然会冻坏的。”
宋忆弦走到他的身后,手里递出一条干净的裤子,面带微笑。
然后又像是早就知道他会问什么,于是认真解释道,“我以肚子不太舒服为理由早退了,反正试卷已经提早交上去了,老师并没有说什么。”
那双眼睛一直紧紧注视着宋以随,直到那条湿皱的裤子被丢到垃圾桶里,又直到那条带来的裤子被套上,尺寸很是合适。
“网上买的?”
一想到面前的是那种会买跟他同款内裤,明确地直到他唇钉的色号、尺寸和位置,那能订购上他尺寸的校服也就不奇怪了。
“没有,是在哥哥的衣橱里偷的备用的。”
“……”
“就在今天早上出门前。”
诚实大抵上是一种美德,只是此时此刻显然不是称赞这份怪异美德的时候。
为了转移话题,宋以随直接问,“今天还去那儿?”
这些天,他们会在晚上经常光临那家俱乐部,跟最近才加入的乐队一起排练。
那是个业余乐队,构成的多数人为年轻的上班族,年龄在二十到三十岁不等从事较为清闲,不需要时常加班的工作。
在上次的演奏结束后,需要挑选新的演奏曲,也正是在那时宋忆弦举荐了《Nothing More》。
那本就是个较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