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宥南不知道他在为什么人或什么事闷闷不乐。
飞机落地已经傍晚,两人连妆造都没做,穿着私服就出发。
天渐渐黑下来,路灯把商场外的路口打成了淡黄色,那头行色匆匆的人群照常行进着。
而侧门边,低低的折叠舞台板随便铺了层红地毯、简陋的背景板、高高的座椅和立麦,这就是他们今晚的舞台。
一束白光打在这一隅天地上,照着两个除了梦想一无所有的年轻人。
怎么回事?明明何宥南已经站上过最大的体育馆,此刻盯着这简陋的舞台,竟然还隐隐有些紧张。
伴奏响了,凌喻一开口,终于有路人被歌声吸引,放慢脚步,停驻在这片理想的岛国。
何宥南站在台下看凌喻唱歌。他坐在高椅上,手扶立麦,脚踩着节拍,认真时微微皱起眉头,动情时偶尔闭上双眼。
何宥南有些恍惚,似乎幻视了六年前籍籍无名的自己,那个面对未知的未来拼尽全力的无名小卒。他们其实挺像的。
梦想的气息太浓,萦绕着这片土地上还不够,一定要吸进何宥南的肺里乱撞。胳膊不听自己的使唤,他举起手机闪光灯,随着节奏摇晃。
可左手手腕的伤让他一点重物都举不了,何宥南疼的龇牙咧嘴,连忙换到右手。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凌喻似乎垂着眼看了看他?
身边的路人被歌声和何宥南的动作感染,纷纷打开手机手电筒一起跟唱,一首暖场的歌唱成了小合唱。
事实证明让凌喻唱第一首是很正确的决定,他声音透亮技巧强,长得又帅,路过的人只要不着急都会停下来听一会儿。
围着的人越来越多,何宥南也紧张起来,趁着凌喻还有一首solo,默默绕到舞台板后面开嗓。
原主大概从没有开嗓的习惯,嗓音条件太差。一会儿只好先继续装音痴人设了,他想。
何宥南双手环抱,低头盯着自己的鞋子,绕着圈重复轻哼第一段副歌。可绕着绕着,前方出现一双黑色皮鞋堵上了他的去路。他下意识往左让了让,那双鞋也跟着往左挪了一步。
何宥南停下脚步,抬起头。
三个男人。黑皮鞋站最前面,后面跟着两个穿运动鞋的,个顶个的壮实。没有一个在笑,六只眼睛直直盯着他,简直可以用凶神恶煞来形容。
“何景希,你他妈给老子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