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2 / 2)

烧灯 菲洛提亚 2278 字 11小时前

夜间三爷或翻书或习字,他便候在一旁以侍笔墨。祁正清从小到大都沉不住心性读书,也就是那段日子被三爷训着精通了文房四宝,练了一手遒劲好字。他跪在书桌下,或侍奉或以精壮的身子作脚垫,有时是四肢着地,平稳了脊背做一烛台,几个小时都不能动弹,烛火稍有晃动他都得挨上一耳光。

祁正清那时还年轻,规矩学得不足,稍有差池便要整夜跪着,就跪在三爷床尾,不近不远的一尺。跪到天微微泛起明光,在三爷醒来之前先自己洗漱好,保证自己口中是干净的。再备好三爷要穿的衣物,温水毛巾,茶点篆印,最后再跪回原处等待三爷醒来。

三爷晨时初醒会用他,有时半坐起身唤他到床上去。三爷只松松披件外套,如玉的胸膛便赤裸在外,肩颈匀称,亭亭如鹤,白瓷釉一样的肤色把原本硬朗的骨节和肌肉线条都衬出易碎的质感。这是他唯一能看到三爷赤身的时候,平日里这人总是把扣子系到领口,只露出脖颈和手腕来。

三爷早年留下了低血压的毛病,每天清晨醒来总是头晕乏力,祁正清察觉出他面色不对便极尽柔和小心翼翼地伺候,生怕他不爽利。这时三爷会半闭着眼抚摸祁正清的头发,嘴角慵懒地挑起一抹浅淡的笑意来,夸祁正清乖巧。

葬礼之前三爷回祁家那次,祁正清用来抽祁盛的手杖实则是三爷的旧物。

那时祁景明留洋要归国,他寄宿的那家庄园主的女儿倾慕于这个文雅俊秀的东方男人,临行前她送给他这件礼物,是老派绅士的玩物,手握权柄但优雅矜持。她说,你是我见过最适合它的男人,你才是它的主人。

这根手杖做工细致价值不匪,祁三虽然不用,也收下珍藏了。后来他就任于外长麾下,偶尔赴外同洋人谈判时也会入乡随俗,穿一身正装,持着手杖。

后来这东西留给了他大哥祁景原的长子,长长久久地当做老物件传了下来。

祁正清第一次在三爷手中获得高潮便是在这根手杖之下。

三爷不满于他不加约束的淫欲和血性,责其惑于声色,空有浩气,无志与道。那日他听他教导时都沉静不下来,恰好那手杖刚好在一侧,便用它抽向他膝弯,命他跪下。

他向来是不厉声训斥人的,只一下下敲打他不得体的下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