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没回应他以上的一连串发言,只是平静地说,“不用送我,如果你不打车,就坐我车吧,顺道送你。”
“送送你吧,我不放心,”方坞也穿上了外套,然后把自己的大衣给邓敬骞披上,说,“你这么有魅力的人,我担心你遇到坏人。”
“我小时候,课余时间练过很多年拳击,练到十五岁才停,坏人不一定打得过我,”邓敬骞一个眼神投来,醉意朦胧,略带镇定,说,“你还是担心担心你自己吧。”
“拳击……这么厉害呢?没看出来。”
方坞走在邓敬骞的身边,看着他,觉得要被他勾到发疯了,他在想,怎么一个看起来偏瘦、文雅、擅长唇枪舌战的人,在真正的战斗上却也是有经验的呢?这太完美了,太契合也太反差了。
邓敬骞终于接受了方坞的大衣,头是晕的,心脏的疾速跃动是进行当中的,他瞟向方坞,说:“很多年没练了,否则我早就揍你了。”
方坞问:“还是特别讨厌我是不是?”
邓敬骞:“不讨厌了,但你别让我一错再错,行吗?”
/
方坞如愿来到了邓敬骞的独居住所,房子宽阔整洁,位于朝阳区某个上流人士扎堆的高端小区里,夜里十一点多了,对于这座难入睡的城市来说,时候并不算晚。
方坞在手机上购买了一些可能会用到的东西。
从入户处到客厅的灯一盏盏亮起,脱掉了外衣穿着衬衫的邓敬骞把自己扔进沙发,然后埋下头,趴在弹软的扶手上,感受着一阵阵令人几乎发呕的眩晕。
他白衣黑裤,懒怠,安静,却像是一朵在初夏深夜掉落的,微微潮湿的花。
方坞踩着拖鞋走近了他,蹲下去,试着扒开他的胳膊,看见他脸上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