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是我要他穿的,因为我们不好直接穿情侣装,于是就都穿校服了。
那是他第一次穿校服的样子,有些可爱,有些乖巧,但还是掩盖不住一身流氓痞子的气息,他总爱走螃蟹路。
我往他的脑门上轻拍一下,顾不上他的抱怨就拉着他往教室里走。
教室里同学的目光齐刷刷地聚集到我们身上,有羡慕也有厌恶,我没来得及躲闪,他就先开口了,“就当是在全班同学面前出柜,旁边这位确实是我男朋友。”
哦……我想起来了,他是我的男朋友。
但这跟我又有什么关系呢?或许我们已经分手,或许什么也不是,他不来找我,我也没再见过他了。
日子还是在继续,平平淡淡之中我又盼望着要发生点什么才好,就像我不是个同性恋者却偏偏想要了解一群gay的世界。
四月的鲜花到了三月就已经褪了色,没有幻觉的时候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看人总不可能看出一头猪来,想想当时还挺有趣,能把人看成怪物,大怪物小怪物,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寻欢作乐。
我爸在劳动节的时候带我回了一趟旧屋,我原来那个破败的房子还孤零零地立着,这么多年来竟然没有一个人愿意去租。
对于这个房子的记忆我不是很清楚,但我记得我是爬到别人家的天台,从七楼跳下来的。应该没跳成,后面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我爸说里面的东西还留着,除了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衣服被褥都搬到新房子里去了,我那些书,杂七杂八的东西都在。
其中还有女人的东西,比如很多年前用的口红唇膏,卷发棒之类的,他都用一个箱子装起来了,就连女人的内衣内裤还留着。我觉得尴尬,也不好问。
我高中用的复习资料一堆一堆都在桌子上叠得整整齐齐,用手一抹,一手的灰,可能再过个几年,我还没入土,它们就要入“灰”为安了。
桌面上也满是灰尘,一张泛黄的纸条钉在上面,如此显眼,纸上的字歪歪扭扭,我却能看出写字的人极力想让字变好看。
这是一封信,也可以算得上是一封情书,但内容又过于粗俗,我想如果词句再华丽一点也许就不能表现写信人的真诚。
他很实在,有些憨,可能正是意气风发,骄傲放纵的十七岁少年。
纸上写着:他妈的严奕,你老子我去闯荡江湖了,等我赚到大钱就回来娶你。一定别忘了,我爱你。
我把纸收好,趁我爸不注意偷偷藏进了我的口袋里,但又怕弄皱,只好又翻出来折整齐。
我觉得我的口袋里装得是钻石金块,沉甸甸的,压得我快要喘不过气来,但我又不敢扔,因为它价值千万。
抽屉里装着我以前用的旧手机,已经坏了,我想应该能够修好,便把手机也装进口袋,这下就更沉了。
等事情处理完已经接近黄昏,我们正租一辆车准备回家,我爸看起来像个捡破烂的人似的,那我就是乞丐,我们俩人提着麻皮袋就像农村进城的打工人。
听我爸说,我以前不是现在这个样子,我高中成绩很好,被保送上了省内的大学,但我没去,就因为那个人,后来我高考完之后没多久就犯病了,也是因为那个人。
反正在我爸嘴里什么都是方惜亭的错,他怎么也不可能让我和方惜亭在一起,但他怎么也不可能限制我的每个行为。
所以我会偷偷去找修手机店的人修手机,好不容易把它修好,找到之前那个号码重新拨打的时候才发现竟然是空号。
按下拨号键的时候,我的一整颗心都提了起来,而且控制不住地雀跃,说不出是高兴,但激动肯定是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