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并不知道,程盛只是高兴过了头,才敢顺着酒劲上头向他讨上两句夸奖。
“程盛最最最棒!”顾淮语气温柔,宠溺地道。
“你......你再说一遍。”程盛像一个尝到糖味就舍不掉的小孩子,反反复复向顾淮讨要着夸奖。
“程盛是最聪明,最厉害,最可爱的小朋友。”顾淮顺着他的心意耐心地哄着,未显示出丝毫不悦,反而乐在其中。
顾淮一边夸他,另一边还要给他碗里夹着各种程盛自己做的菜。
要不然面前这个因为喝点酒就面色通红的青年,只会盯着自己傻笑而忘记这是大年三十的年夜饭时间,恐怕几个小时菜都凉了还没能吃饱,回头胃又难受。
顾淮不禁摇头,怎么自己反客为主,才像是这家真正的主人。
“真的吗,不骗我?”“你是不是骗我?”“是不是?”“你肯定骗我的,我知道。”程盛显然是真的醉了,人也像回到十年前那样自卑懦弱一般,才会不自信地反复问着这样一个毫无意义的问题。
他并不是跨过除夕就将28岁的程盛,他在代表自己,代表十年前那个因为顾淮破烂不堪的破小孩,执拗地寻求一个答案。
他想证明自己,即便普通到下一刻放在人潮中顾淮就再也无辨别不出,也有存在的意义和价值。
而不是仅仅因为喜欢一个人,就因为被嫌弃恶心的原因活该遭到他朋友的鄙夷和殴打。
而不是仅仅因为在青春风华正茂之际承认自己的平凡平庸,就活该遭受同宿舍同学的暴力和辱骂。
程盛相信存在即合理,自己就要活出自己的姿态和道理。
“没骗你,程盛最厉害。”顾淮一遍又一遍地重复。一口字正腔圆的普通话,前后鼻音分的非常清楚,语句轻重缓急的节奏把握的也很好,才能将“程盛”二字叫的如此动听。
但顾淮只是宠溺地夸着,并没有阻止他一杯又一杯地倒酒,随即一饮而尽。
顾淮知道程盛在自己面前压抑了很多自己并不了解的情绪。所以让他尽兴地喝上几杯,自己也好借着这样的方式再多了解一点他。
程盛,明明我们从未遇见,为什么你连我的所有饮食习惯都知道,为什么我的软弱无能你也知晓,为什么你眼中的爱意能热切到灼伤我的地步。
顾淮好奇,而喜欢就是从对一个人的好奇开始的。
能喜欢一个人十年,从青葱校园到成熟职场,从懵懂无知到清晰明了
哪怕从不被知晓接受,哪怕因此遍体鳞伤,哪怕中途想过遗忘与释然。
最终都没能改变喜欢的事实。
这份坚守和勇气,足够让程盛成为一个最最厉害的人。
我们必须坚信:
因胸中爱意波涛汹涌,热烈到灼伤心脏的每一个人都值得尊敬。
因坚守永恒情感信念,光荣战死沙场的每一位战士都值得骄傲。
因为勇敢,因为牺牲,因为愿意为心中之爱舍弃自由和生命...
即便穷途末路,每个人也都是自己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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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
第三十六章
顾淮不加劝阻的结果就是,程盛成功地醉成了一只小花猫。
“程盛,程盛?吃饱了吗?”顾淮站起身,绕到程盛旁边,弯下腰轻声问。
趴在桌上,神志已经完全不清楚的程盛像捣蒜一般不停点头,表示自己已经吃饱了。
“那去沙发上休息好不好?”顾淮耐心询问。
“不好...”程盛慢吞吞地回答,“我要收拾桌子,然后还要洗碗。”
顾淮完全贴近他的脸,才能勉强听清他迷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