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活在阴暗角落自甘堕落的厌弃。
“那就好,那就好。”季予喃喃自语道。
其实早已彻底死心,但心还是被压抑到泛起疼痛。
“那我走了,还有点事。早餐要趁热吃。”季予说着,起身意欲离开。
这地方再待不下去。
“好,我送送你。”顾淮也随之起身,随性整理自己的西装。
“不用,又不是第一次来,而且我又不是三岁小孩,你们公司处处都是指向标,走不丢的。”季予笑着拒绝道。
“礼节还是要的。”顾淮如实回答。
“不用,和我客气什么。再说,早餐要趁热吃,不然对胃不好。”季予再次提醒,“不用送,我走了,拜拜。”
“再见。”顾淮本来也是客套,这下正好止步不再相送。
季予带上办公室的门,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随即,从容地向只露出后脑勺埋头工作的程盛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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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肋
第四十二章
“好久不见,程盛。”季予走到他身后,清了清嗓子,郑重回答道。
被突如其来的打招呼吓得不轻,程盛神情激动地起身,面对着季予。
程盛没有开口说话,只是像一条小狗守护自己的领地一般露出凶狠而又严肃的目光。
“十年没见,不记得我了?还是不想和我打招呼?”季予并未感到尴尬,继续问道。“俗话说不打不相识,架都打过了,我们怎么也算老朋友。”
“有事?”程盛不接他的话茬,言简意赅地问。
“你们顾总要求你送一送我。”季予将“要求”二字咬的极重,似在刻意强调程盛只是一个秘书,相较于自己作为客人的身份是低一等的。
程盛对于面前这个满口谎言的男人所说的任何一句话都不相信。
过年的时候,他和顾淮在聊天的时候曾谈起各自的过往。
程盛小心翼翼,旁敲侧击地问过他:在高中时期,有没有遇到过什么恶心或变态的人。
他知道顾淮早不记得或者根本没有听说过自己的姓名,但不知道顾淮是否还记得自己高中时期校服被偷的事。
顾淮很少提及自己的过往。他是一个不太想念和追忆过去的人,大多时候选择活在当下和把握未来。
但那一天,面对程盛提出的如此敏感的问题,他觉得奇怪,但又觉得可能和程盛自己高中时期的经历有关。
所以,他极力从自己的记忆深处找到十年前在A市那短暂的校园生活,并认真地思考自己当时所遇到的人与事。
深思熟虑后,他以非常认真的语气回答,“没有,都很好。”
听到这样的回答后,程盛的泪水几乎在瞬时就要涌出。
“那你有说过,有说过别人很恶心的话吗?”程盛神情激动,脱口而出。
顾淮轻微地蹙眉,显然对程盛如此激动的神色感到惊奇。
程盛会不会认识自己?顾淮心中即刻生出这样的念头。
“顾淮,你,你说过吗?”程盛再次急切地问。
他实在太想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
十年前让他耿耿于怀的从来都不是顾淮不喜欢自己的事实,而是季予在巷口转述的那些字里行间都表明顾淮因为自己的喜欢心生厌恶的话。
让他觉得自己的喜欢失去一切意义,让他觉得自己的感情贱如草芥。
以至于后来的很长一段时间,程盛都患有很严重的心理疾病。